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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建立月度统计分析制度的通知

  (二)险种构成情况,主要险种的保费增长情况及原因。
  (三)渠道构成情况,包括直接业务、兼业代理、经纪业务、专业代理。
  二、经营效益情况
  (一)月底未决赔付件数、未决赔款及未决准备金提取情况,包括环比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本月单笔超过10万元的已决赔案情况。
  (二)本月应收保费余额及账龄,其中余额超过5万元的债务人的应收保费账龄情况,本月坏账损失情况。
  应收保费账龄分析表
  单位:万元
  债务人 期末余额 账龄(天)
  ≤15 15-30 30-60 ≥60
  注:1、上表仅填列应收保费余额超过5万元的债务人账龄情况。
  (三)总体业务的综合赔付率,综合费用率情况,以及在全部业务中保费比重居前7名的险种的综合赔付率情况,包括波动情况及波动原因。
  (四)承保利润情况。
  三、承担风险情况
  (一)公司所有业务的承保件数,总体保险金额和责任限额情况,包括同比情况和变化原因。
  (二)保费比重居前7名的险种的承保件数、件均保额和责任限额、件均保费、费率情况,包括同比变化情况和原因分析。
  (三)本月承保的保额和责任限额超过3000万元的业务情况,包括险种、标的物、保险责任以及再保险安排。
  四、重要事项的报告
  (一)根据《保险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保监会令[2003]3号),公司发生的重大事件。
  (二)若上月会计政策、险种分类发生变化导致统计口径变化,请详细说明变化情况及此变化的影响。
  五、下一步的经营措施
  (一)公司对市场形势的分析、判断。
  (二)公司对目前存在不足的改进措施。
  (三)公司下一步业务开展的重点。
  六、有关建议
  对监管部门工作的建议。

  附件2
  人寿保险公司月度分析报告提纲

  提示:各公司月度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简要介绍本月(季)业务发展的基本情况,包括保费收入和赔付及其同比、环比情况,变动较大的指标及其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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