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06年市场月度分析工作的通知

  (三)险种构成情况,主要险种的保费增长情况及原因。

  (四)渠道构成情况,包括直接业务、经纪业务、兼业代理、专业代理。

  二、经营效益情况

  (一)截至本月底未决赔付件数、未决赔款及未决准备金(包括IBNR)提取情况,包括环比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本月单笔超过10万元的已决赔案情况,包括笔数、赔付额;列出本月重大赔案清单(赔付额居前10位的)。格式如下:

  重大赔案清单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险种类别
  赔付金额

  …
  …
  …

  (二)截至本月底分险种、分渠道、分账龄应收保费余额、应收率及同比情况;本月坏账损失情况;整体应收情况及存在问题分析;并列出截至本月大额应收保费清单(前10位),格式如下:

  大额应收保费清单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险种类别
  应收金额
  帐龄

  …
  …
  …
  …

  (三)分险种综合赔付率、综合费用率情况,分析波动情况及波动原因。

  (四)分险种承保利润情况

  三、承担风险的情况

  (一)分险种承保件数、保险金额和责任限额、费率情况,包括同比变化情况及原因分析。

  (二)本月承保的保额和责任限额超过3000万元的业务情况,包括险种、保险责任以及再保险安排。并列出本月大额承保项目清单(保额居前10位),格式如下:

  大额承保项目清单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险种类别
  保额或责任限额
  再保险安排

  …
  …
  …
  …

  四、重要事项的报告

  (一)根据《保险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保监会令[2003]3号),包括与公司有关的重大自然灾害及公共安全事故。

  (二)遇会计政策、险种分类发生变化导致统计口径变化,请详细说明变化情况及此变化的影响。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