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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实施《北京保险业信访回访和督查制度》的通知

  (注:每件回访件非常满意5分,满意4分,基本满意3分,不满意2分;“及时”为转办后5日内(含第5天)。)

  (七)再投诉率

  =该公司截至当期再投诉总件数/该公司截至当期总办结件数

  “再投诉”指在一个转办期内,公司办结后,投诉人就相同的事件再次投诉。

  (八)北京保监局督查中发现的问题

  第十三条 北京保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业内通报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第十四条 为提高经营行为透明度,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加强保险公司对信访投诉工作的责任意识,北京保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对通报内容以适当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具体实施办法由北京保监局另行制定。

五、处理和处罚

  第十五条 对按期结案率低、回访满意率低,继续处理率高或再投诉率高的保险公司,北京保监局将视情况对该公司进行监管谈话或通报批评,同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高管人员的责任,并在日常监管工作中重点关注,必要时进行专项现场检查。

  第十六条 对保险公司虚造回访表等弄虚作假行为,或在督查过程中发现保险公司有重大问题的,北京保监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及高管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六、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北京保监局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一: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信访回访单

  为了切实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亲自、如实填写以下内容,您所填写的“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信访回访单”将由被投诉单位转回我局统一存档。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配合。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

回访时间

信访转办单编号

 

回访公司

 

回访经办人

 
 

 

 

 

 

回访

处理

情况

 

 

1、您对被投诉单位信访处理人员服务态度满意程度:    

 □非常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2、您对被投诉单位处理结果满意程度:

□非常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3、北京保监局于   年  月  日将您的信访投诉件转至被投诉公司处理,其与您联系:

□及时(转办后5天内(含第5天)联系)

□不及时(转办后5天以上才联系) 

4、被投诉单位对您所投诉的问题进行了: 

□书面回复  □口头(电话)回复   □无回复

         

信访人(签名):

          200 年  月  日

信访人对保险公司有何建议和要求

     

信访人对北京保监局有何建议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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