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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郴州市200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以网络公开为重点,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有效形式

  在公开形式上,要按照因地制宜、灵活多样、逐步规范、相对固定、便于公众获取的要求,不断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在继续利用好政务公告栏、政务发布会、公开办事指南和政务信息专刊等形式的是时,建立健全政府新闻发布制度,不断完善政务公告制度,积极推行社会公示、听证和政务咨询、专家论证以有邀请人发群众旁听政府有关会议等形式,突出推进电子政务,建立市政府门户网站,整合政府部门网站,推行网上政务公开。依托政府网站,延伸出综合便民服务平台,联结在办事服务场所和社 设置的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拓宽政务公开的覆盖面。2006年,各县(市、区)市直务部门要在门户网站上,对不属于国家秘密的政务服务全面公开。要加强政府值班工作的协作,把“市长公开电话”和:“市长信箱”办成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连心线、服务线。

  (三)以便民利民发亲民为目标,加快公用带来单位办事公开

  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结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公开的内容。市、县(市、区)直属机关单位要结合部门工作和行业特点,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列为本部门(单位)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要围绕行政管理体制革创新的要求,结合部门基本情况和单位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的程序、方法、结果等事项,不断拓展和细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并逐步实施公开。全市各待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05年全国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抓紧制定并完善本系统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具体意见和实施方案,明确办事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考评标准等要求。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全市水、气、电、公交、学校、医院等公用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特别是将上学、就医等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市政务公开办将联合市监察局在上半年对全市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进行一次调研督查,并在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全市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规则

  三、继续推进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

  一是要建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凡属于应依法向社会公开的政务,都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凡属于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如当事人提出申请,都要依申请予以公开;凡属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要报上级主管机关备案;凡公开事项需变更撤销或终止,要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二是要建立预公开制度。凡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事前应公布方案,或召开听证会、座谈会,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后再公布执行。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评议制度,现有评议制度不健全的,要按要求予以健全完善。评议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三是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履行政务公开义务的行政机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应追究行政责任;对违反规定给当事人或者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四是要建立政务公开管理工作流程制度,规范政务公开的标准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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