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老化失修。据被调查的农户反映,各地的水库、山塘、河坝、渠道等水利设施绝大部分修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由于年久失修,有效灌溉面积逐年下降,加上近年来接连发生洪灾、冰灾等,农田水利设施损毁严重,修复难度大,不少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渠道灌溉范围逐年缩小,抵御自然灾害能力降低,许多原本旱涝保收的农田,因缺水只好改种一季稻或旱粮,有的甚至撂荒。
三、下段工作要求
对当前粮食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各地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决策落到实处,确保全年粮食面积增加、粮食总产增加、粮食单产提高。
(一)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务必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上来,把发展粮食生产、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要事来抓,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农业和粮食生产,制定更加明确的目标责任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近期要组织专门班子,深入各乡镇、各村组,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各地落实粮食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情况、国家惠农兴粮政策到位情况、扶持粮食生产及奖励种粮大户资金安排情况、制止耕地抛荒情况、水稻“双改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采取有效措施保面积、保产量。目前,正值中稻栽插时节。各县(市、区)、乡镇要组建专门队伍,对所有稻田逐丘逐块进行调查摸底,详细掌握耕种和抛荒情况,
采取向抛荒农户发督办通知、劝耕、组织代耕等方式,加大对农户政策宣传力度,千方百计确保中晚稻面积稳定增加。
(三)建立激励机制,加强政策引导。要建立健全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的长效激励机制,市级各涉农部门在农业项目安排或向上级争取项目支持时,对粮食主产县、主产乡镇、种粮大户要进行倾斜或优先。要建立奖励机制,各级政府要制定相应扶持政策,安排一定奖励资金,对粮食生产先进县、先进乡镇、种粮大户实行奖励。要建立考核机制,把粮食生产工作纳入县(市、区)、乡镇年度综合考核和干部政绩评价的内容,不让真抓粮食生产的县(市、区)吃亏,不让真抓粮食生产的乡镇吃亏,不让真抓粮食生产的干部吃亏。
(四)加大各级财政对粮食生产的投入。要建立健全扶持粮食生产的投入机制。市、县(市、区)财政要安排一定专项资金,用于粮食作物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和粮食高产优质创建活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业产业化引导资金、农业科技资金等相关专项资金要向粮食主产区和粮食生产加工龙头企业倾斜。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要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基本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