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大了对耕地抛荒的治理力度。各县(市、区)按照郴政发〔2008〕5号文件要求,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防止耕地抛荒,加大对原有抛荒耕地的治理力度。北湖、资兴、桂阳、宜章、嘉禾、临武、汝城、桂东等县(市、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粮食生产制止耕地抛荒的紧急通知》,苏仙、永兴等县(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粮食生产防止耕地抛荒的若干意见》。永兴县对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由县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按照中央、省里的补贴标准,实行对等补贴;苏仙区对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暂时闲置的土地进行恢复生产功能的,给予每亩40元的种子种苗补贴。安仁县4月初下发了《关于制止耕地抛荒提高土地效益的通告》,将防止耕地抛荒工作纳入各乡镇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目前,全市耕地抛荒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抛荒面积与上年相比有一定程度的减少。
二、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部分地方思想认识不高,工作措施不力。个别地方领导思想认识没有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有些地方领导重视不够,工作被动应付,流于形式;一些地方政策措施不实,特别是在遏制双季改单季、制止耕地抛荒问题上,满足于一般性的发文件和会议布置,缺少过硬措施。
(二)完成今年粮食播种面积压力较大。今年我市确定粮食播种面积520万亩,比去年增加18万亩,其中水稻播种面积384万亩,比上年增加12.7万亩。这就要求各地严禁耕地抛荒,且适宜双季稻种植的地方必须种植双季稻。但从督查的情况看,全市11个县(市、区)除桂东县外,其余10个县(市、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耕地抛荒现象,部分乡镇特别是矿产资源丰富的乡镇或经济较发达的城郊乡镇耕地抛荒现象较为严重,如北湖区石盖塘镇、苏仙区白露塘镇、资兴市东江镇、桂阳县城郊乡、永兴县樟树乡、宜章县梅田镇、临武县同益乡、嘉禾县塘村镇、汝城县文明乡、安仁县龙海镇等。双季稻生产除安仁县基本普及外,其他县(市、区)比例相对较小,一些原本双季稻生产区域现在改成了一季稻生产,有的乡镇因客观条件限制或因主观上引导不够,基本上没有种植双季稻。
(三)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由于农资价格和劳动力价格涨幅过大,粮价上涨较少,种田成本增加,农民对种粮的预期效益下降,严重影响了广大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目前,全市粮食生产中普遍存在“政府热、农民冷,上层热、基层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