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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江苏省版权局关于实施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的通知


  4、加大保护力度。各级知识产权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参与企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力度,帮助企业与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作斗争。在参与企业的知识产权遭受侵犯时,要帮助企业做好维权工作。在参与企业发生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时,要及时予以制止,对不履行承诺义务的要及时予以批评和纠正,以维护“正版正货”承诺的严肃性。

  5、抓好总结推广。根据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原则,各级知识产权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试点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计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充实和完善具体方案,为逐步推广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组织和实施

  (一)组织领导

  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局、省版权局联合成立省“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实施领导小组,负责本计划的组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知识产权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市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并负责“正版正货”推进计划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工作。

  (二)宣传发动

  在省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市领导小组在本地区企业中进行广泛发动,宣传我省实施“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的重要意义,提高企业对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认识,充分调动企业主动参与“正版正货”承诺的积极性。

  (三)申报遴选

  为确保申报企业的质量,市领导小组应组织有申报意向的企业开展集中培训,具体讲授“正版正货”承诺的权利义务、承诺内容及工作任务。培训结束后,以企业自愿申报为原则,组织企业申报。申报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生产、经营场所及工商登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2、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强,在当地消费者中有较高信誉度,自愿遵守本计划承诺内容;

  3、近一年内未因违反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罚。

  申报企业应当填写《“正版正货”承诺申请表》(附件3)一式五份,报所在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市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企业名单,由市领导小组组长签署推荐意见,并由市知识产权局代章后上报省领导小组。

  (四)审核授牌

  省领导小组对各市上报的推荐企业进行审核,研究确定参与本计划的企业,由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局、省版权局联合发文认定,并授予“正版正货”承诺标牌。

  (五)履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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