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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关于设立新疆保险业培训考试中心的批复

  第五条 新疆保监局授权新疆协会对各级培训机构、考试中心及分中心的培训和考务工作进行督查与管理。

  第六条 考试中心为新疆协会的内设机构,直接接受新疆协会的组织管理;分中心为考试中心在各地州、市设立的下属考场,由新疆协会委托各地州、市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地市协会)组织管理。

  第七条 考试中心负责乌鲁木齐地区保险从业人员培训及基本资格考试工作;各分中心负责本地区保险从业人员的培训及基本资格考试工作。

  第八条 考试中心与分中心以签订《书面协议》的形式,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培训与考试工作合作关系,并报新疆保监局备案。

  第九条 新疆协会负责考试中心的场地设施管理、办公设备及考试管理系统维护、人员配备及日常管理工作,各地市协会受新疆协会的委托负责当地分中心的场地设施管理、办公设备及考试管理系统维护、人员配备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十条 考试中心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统一组织、管理、协调和督促全疆保险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和培训工作。职责如下:

  (一)执行保险监管机关制定的考试及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考务管理规程、监(巡)考制度、考试保密工作制度、培训管理制度和费用收支管理办法,制定分中心管理办法。

  (二)严格执行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远程全国统一考试试题等密级的通知》(保监函〔2002〕2号)和中国国家保密局《关于确定保险从业人员远程全国统一考试试题等密级的复函》(国保函〔2001〕153号)文件要求和保密工作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试卷的接收、保存和导入服务器等工作,对考试纪律进行监督,严防泄密。

  (三)对考试系统进行安装、调试与维护,对全疆考试数据进行管理。

  (四)对拟建分中心进行指导好现场验收,对各考试分中心考试管理及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五)负责向保监局报送考试计划,申领试卷并向分中心安全发送。

  (六)负责组织乌鲁木齐地区保险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考生报名和准考证制作与核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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