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前期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常熟市知识产权局:
江苏省重点领域企业和行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实施以来,已经有两批计划承担单位经过了验收考核,合格率为77%。总结两批承担单位实践情况,我们看到多数单位初步形成了符合自身特点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运行效果较好。企业初步学会了运用专利信息指导产品开发、预测市场走向;利用知识产权法律维护自身利益、保护产品市场。各市在计划的组织实施过程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南通、连云港、盐城、镇江、泰州五市对计划承担单位开展了深入的指导,所推荐单位在两轮考核中均通过了考核验收。但是我们也看到本计划的实施效果与预期目标还存在较大的差距,特别是计划承担单位的知识产权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起点普遍偏低。这反映出我们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申报本计划企业的前期培育工作做得不够,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尚未形成上下联动,递进式推动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工作机制。
为了切实抓好本计划,我局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前期培育工作,从今年起,各市要建立并组织实施本地区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培育计划,分期分批地将本地区有一定知识产权工作基础的创新型企业列入计划进行培育和辅导,为申报和承担省重点领域企业和行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进行前期培育。具体要求如下:
一、明确培育计划的任务和内容
培育计划的主要任务是为有效实施全省重点领域企业和行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培育后备力量,并以此推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整体开展。培育计划的主要内容是以推动企业知识产权基础条件和基本能力建设为重点,强化企业领导知识产权意识,培养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人才,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工作制度、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促进企业知识产权的创造和利用。
二、强化培育计划与省级计划的衔接
各市培育计划应与省级计划紧密衔接,各市培育计划的组织实施过程,既是省级计划的前期培育过程,也是省级计划的预申报过程。各市培育的单位通过市局组织的考核验收后,自动转为省级计划的预选单位,省局将从合格单位中择优遴选出下一年度的省级计划承担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