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2005年度《江苏省重点领域企业和行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验收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常熟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我局组织实施的2005年度《江苏省重点领域企业和行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两年计划期将届满,为了做好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方法
根据《江苏省重点领域企业和行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关于验收的规定,此次验收采取集中验收与现场验收相结合的方法。在集中听取各计划承担单位汇报计划任务完成情况的基础上,对部分单位实施现场考察。
二、验收内容
依据各计划承担单位申报的《江苏省重点领域企业和行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任务书》以及《江苏省重点领域企业和行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合同书》,并结合《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方案编制提纲》第四部分规定的工作任务,对各计划承担单位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的重点是《江苏省重点领域企业和行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苏知发[2005]48号)第二十条规定的内容。即:
(一)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
(二)知识产权信息(主要是专利信息)平台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三)利用知识产权信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决策的情况;
(四)知识产权保护和市场运作情况;
(五)自主知识产权的开发、产出和实施情况;
(六)开展职工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和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培养情况;
(七)《任务书》、《项目合同书》中其他计划任务的完成情况。
三、验收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验收应当提交《江苏省重点领域企业和行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苏知发[2005]48号)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即:
(一)验收申请书;
(二)江苏省重点领域企业和行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计划任务书;
(三)江苏省重点领域企业和行业知识产权推进计划计划合同书;
(四)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信息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