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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江苏省版权局关于启动第二批“正版正货”承诺试点企业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江苏省版权局关于启动第二批“正版正货”承诺试点企业工作的通知
(苏知发[2007]92号)


各省辖市“正版正货”工作领导小组:

  “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实施近二年来,各省辖市“正版正货”工作领导小组紧紧围绕《江苏省“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实施方案》和《2007年“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工作要点》中确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始终坚持“注重引导,加强示范,提供服务”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规范化管理承诺企业的主观能动性和示范效应,在“建机构、配人员、定制度”等方面为承诺企业谋划知识产权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建立起政企知识产权工作交流与沟通的有效联络机制,确保了“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的整体推进,对优化我省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倡导企业诚信经营进行了一次有益的探索,取得了良好的管理效果和社会效应。

  “正版正货”承诺活动的开展,获得了广大企业的广泛认同和积极响应,首批认定的240家承诺试点企业以“守正版正货承诺、树企业诚信形象”为准则,恪守“四项承诺”,认真落实试点工作任务,在企业现有的产品质量管理、服务管理等制度的基础上,将知识产权保护融入到企业管理、诚信文化建设之中,实现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整体水平的提高,为打造“诚信江苏”,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

  根据《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江苏省版权局关于实施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的通知》(苏知发[2006]17号)中的要求,按照“试点先行、取得经验、逐步推行”的原则,为顺应广大企业发展需要,经省“正版正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启动第二批“正版正货”承诺试点企业的认定工作,现将启动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各市依照《江苏省“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实施方案》中规定的申报企业三项条件以及《“正版正货”承诺申请企业须知》(附件1)中的要求,认真组织企业的申报工作。申报企业应填写《“正版正货”承诺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报所在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领导小组组织评审,确定并汇总推荐企业名单,经市领导小组组长签署推荐意见并由市知识产权局代章后上报省领导小组。

  二、上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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