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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主要畜禽监测调查工作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主要畜禽监测调查工作的通知
(郴政办函[2008]1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中省驻郴各单位:

  为切实搞好我市主要畜禽监测调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主要畜禽监测调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08〕11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畜牧业生产是农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菜篮子工程”的主要内容。开展畜禽监测调查工作,及时准确反映畜牧业生产情况,对于党和政府制定畜牧业发展政策,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抓好畜牧业生产,做好市场畜产品供应与价格稳定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把畜禽监测调查工作抓紧抓好。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畜禽监测调查任务重、要求高、范围广、责任大。各县(市、区)政府要相应成立由政府领导牵头,调查队、统计局、畜牧水产局等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为确保监测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郴州市畜禽监测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毕华任顾问,市政府副市长陈海平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徐达华、市政府副秘书长陈荣寿任副组长,国家统计局郴州调查队副队长钟青元、市统计局总统计师高湘平、市畜牧水产局副局长谭国清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郴州调查队,由钟青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推进工作落实,确保监测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准时向国家统计局郴州调查队报送调查资料。

  三、明确职责,抓好落实。按照分工,全市主要畜禽监测调查工作由国家统计局郴州调查队组织实施,设立有国家调查队的县(市)由国家县(市)调查队组织实施,没有设立国家调查队的县(区)由县(区)统计局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抓好落实,确保完成监测调查任务。

  四、依法监测,保证质量。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是一项业务性很强的工作。要严格按照全省监测调查方案和《统计调查业务工作规范化标准》的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监测调查工作。要夯实监测基础,对猪、牛、羊、禽散养户的监测,按每个调查小区配备1名调查员,规模养殖按10-20个规模户(单位)配备1名调查员,由调查员包干负责,入户调查,按月登记监测调查台账。监测工作中,各相关单位要加强配合,加强巡查和业务指导,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确保调查质量。监测调查工作要坚持依法统计,尊重客观实际,确保调查结果真实可信,不得人为干扰调查数据上报。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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