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体育局关于做好江苏省体育服务业2005年统计年报和2006年定期报表的通知
各市体育局、南京体育学院、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反映全省体育服务业发展规模、水平和行业结构等基本情况,为省委、省政府制定政策和规划、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提供基础信息,促进体育服务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省统计局通知要求,2005年体育服务业统计年报和2006年定期报表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单位
省体育局及各直属单位、南京体院,各市体育局及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体育局及直属单位。
二、统计报表
(一)服务业主要财务指标综合表一(汇总执行企业制度的单位,表号:SF401表),实行年报和季报制度;
(二)服务业主要财务指标综合表二(汇总执行行政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表号:SF402表),实行年报和季报制度;
(三)服务业生产经营情况综合年定报表--体育娱乐活动情况(表号:SF425表),实行年报制度。
三、工作体制
(一)体育服务业统计由省体育局组织实施,省统计局提供技术支持。采取按行政地域进行、逐级向上负责的方式实施。各市体育局负责布置和汇总所属县(市、区)的体育服务业统计报表,报表中只需填写各市的汇总数据。财务年报数据来源于各单位2005年度会计决算报表。
(二)统计范围原则上为全社会口径,即我省行政区划范围内所有从事体育业行业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及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暂不包括个体户,个体户资料由省统计局统一填报)。
四、填报要求
报送的报表必须字迹清晰、书写工整,并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盖章。
对不按要求填报、拒报、虚报、瞒报的单位,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给予严肃处理。
报表中营业收入等时期指标为报告期期末累计数;单位数、从业人员等时点指标为报告期期末数。凡以“万元”为计量单位的指标均不保留小数。
五、报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