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众健美操锻炼标准规定动作团体赛采用2003年中国健美操协会制定的大众健美操比赛规则
十一、比赛特定要求:
(一)可兼报比赛项目,但不可兼报组别
(二)只能在一个分赛区报名参赛
(三)必须参加啦啦操或个人啦啦秀比赛才可获得入选奥运会体育展示啦啦操现场表演志愿者资格。
(四)小学组成套中如选用技巧动作,只允许选做二层1.5米人高的金字塔和前手翻以下难度的动作,否则将不允许参赛。
(五)啦啦操成套动作中凡有技巧性动作的,必须在报名中注明保护人姓名(可以教练兼任)比赛时如无保护人,裁判组可取消比赛资格。
十二、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啦啦操团体操、个人啦啦秀、健美操大众锻炼标准规定动作团体赛,视报名情况分别录取一等奖6名、二等奖6名,颁发全国大赛组委会统一制作的证书和奖杯,其余均为三等奖,颁发全国大赛组委会统一制作的证书。(如不足12名,则录取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其余为三等奖)
(二)获得江苏赛区啦啦操团体赛中学组、大学组、青年组第一名的代表队由本赛区选拔小组选拔12人组成江苏啦啦操队直接参加2008年3月在北京举办的北京奥运会啦啦操总决赛。再从江苏赛区中学组、大学组前三名的代表队中选拔二个队参加北京总决赛的复活赛,在全国复活赛中取得前六名-前八名的队进入北京奥运会啦啦操总决赛。
十三、报名方法:
(一)各市必须至少组成一个代表队参加啦啦操团体比赛,各大、中、小学校、健身俱乐部、社区、乡镇可独立组队报名参赛。
(二)按规程报名表逐项打印填报并加盖单位公章,于10月30日前报至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地址:南京市广州路191号,邮编:210029,电话:025-51889193,传真:025-51889195,联系人:蔡莹)由省统一上网上报主办单位。
(三)参加个人啦啦操的运动员可按报名表自行直接向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报名。
十四、报到:
(一)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每个参赛运动员需携带个人身份证或学生证以备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