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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体育局关于举行2007年体育教练员职称外语考试的通知

江苏省体育局关于举行2007年体育教练员职称外语考试的通知


各市体育局,南京体院,各直属单位:
  根据2007年全省职称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人事考试工作计划,2007年江苏省体育教练员职称外语考试定于今年11月中旬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申报中、高级职称的省、市优秀运动队教练员;从事业余训练的教练员以及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仍从事教练员工作的离退休人员。
  二、考试语种
  今年体育教练员职称外语考试只设英语。如报考非英语语种,可参加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相关考试。
  三、组织实施
  全省体育教练员职称外语考试由省人事厅和省体育局共同组织。考务工作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指导下,按照江苏省人事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委托南京体院具体实施。
  四、免试条件及结果使用
  根据人事部、国家体育总局、省人事厅有关完善职称外语考试的文件精神,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教练员,可以免试职称外语:
  (一)已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二)在县(不含县、县级市)以下基层单位(含行政区辖下的乡镇单位)工作;
  (三)年龄满50周岁;
  (四)取得外语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因公出国且出国前已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六)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其他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重要贡献及从国内外引进的有突出成就的人员,须经省辖市体育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推荐确认。
  申报国家级教练任职资格人员在与上述规定不冲突的情况下,可同时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贯彻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体人字[2007]235号)有关规定。
  教练员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长期有效,申报中级职称人员也可以报考高级英语。
  五、复习资料及评分
  (一)本次考试统一使用人民体育出版社《体育教练员英语》教材。
  (二)中级试卷评分标准: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高级试卷评分标准:满分120分,72分合格。考试达合格分数线者由省人事厅发放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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