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07年度江苏体育好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体育局,各有关新闻单位:
2007年初,省政府召开了全省体育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体育强省建设的意见》,吹响了建设体育强省的冲锋号。全省体育系统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团结拼搏、扎实工作,抢抓机遇、加快发展,整体推进、科学发展,提高能力、服务发展,又好又快地推进体育强省建设,各项工作跃上了新台阶。全省所有行政村在全国率先完成“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任务,“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系列活动、“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如火如荼;竞技体育备战北京奥运会和第十一届全运会工作紧锣密鼓,国内外赛场捷报频传,新涌现了一批世界冠军和全国冠军;十运场馆效应凸现,体育竞赛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品牌赛事逐渐增多;体育产业日趋兴旺,体育彩票再创新高、领跑全国;体育强县、强镇创建你追我赶,基层体育工作生机勃勃。
建设体育强省工作的有力推进,为体育宣传提供了丰富生动的素材。各级体育部门和各新闻单位积极组织宣传报道,精心策划,周密部署,推出了一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优秀体育新闻作品。为激励广大新闻工作者进一步做好体育宣传报道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07年度江苏体育好新闻评选活动,现将《2007年度江苏体育好新闻评选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按照评选要求,认真做好作品的选送、推荐工作,并将选送作品于2008年1月30日前报省体育局办公室。
附件:1、2007年度江苏体育好新闻评选方案;
2、文字(广播)作品推荐表;
3、图片作品推荐表;
4、电视作品推荐表。
二○○七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1:
2007年度江苏体育好新闻评选活动方案
一、名称
2007年度江苏体育好新闻评选活动
二、主办单位
江苏省体育局
江苏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江苏省体育记者协会
三、评选机构
聘请体育界、新闻界知名和资深人士组成评委会,负责作品评定。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体育局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四、作品报送范围及办法
(一)文字(广播)作品
1、凡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各报刊发表、电台播出的有关江苏体育工作的新闻报道,包括消息、通讯、特写、专访、评论、专题节目等,均可参加评选。
2、作品为系列报道的,只作为一篇作品进行报送和评选。
3、作品报送件应为发表、播出的复印件。每篇作品需复印10份报送评委会。
(二)图片作品
1、凡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各报刊发表的有关江苏体育工作的新闻图片,均可参加评选。
2、报送的图片黑白、彩色(含数码相机拍摄的照片)不限。黑白照片8-10寸,彩色照片5-10寸扩印照片。
3、反转片、电脑设计制作的合成照片以及照片复印件不得参加评选。
(三)电视作品
1、凡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各电视台发表的有关江苏体育工作的新闻报道,均可参加评选。
2、电视作品应制成光盘报送2份,并附文字资料10份和播出证明1份。
(四)有关要求
1、以省辖市为单位,由各市体育局负责推荐本市作品,统一报送,并填写“文字(图片、电视)作品推荐表”(见附件2、3、4,电子表请登录江苏体育网www.jssports.gov.cn下载)。各市文字(广播)作品不超过15篇,图片和声像作品均不超过5幅(篇)。
2、中央和省级新闻单位直接寄送,每单位文字作品不超过10篇,图片和声像作品均不超过5幅(篇)。
3、所有来稿均须按作品推荐表要求(见附件2、3、4)注明作者、单位、发表日期、刊发媒体等,内容填写不详不能参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