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体育强市创建标准和评定办法》《江苏省体育强县(市)创建标准和评定办法》和《江苏省体育强镇(乡)创建标准和评定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体育强市创建标准和评定办法》《江苏省体育强县(市)创建标准和评定办法》和《江苏省体育强镇(乡)创建标准和评定办法》的通知
(苏体办〔2008〕28号)


各市、县(市、区)体育局(文体局、教体局):

  为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加快建设体育强省的决定》(苏发[2002]11号),努力夯实市县体育工作基础,又好又快地推进体育强省建设,决定在开展体育强县(市)和体育强镇(乡)创建活动的基础上,今年在全省组织开展体育强市创建活动。现将《江苏省体育强市创建标准和评定办法》、《江苏省体育强县(市)创建标准和评定办法》及《江苏省体育强镇(乡)创建标准和评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创建活动是切实加强市县体育工作的有效措施,也是建设体育强省的重要基石。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自觉把体育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重视和相关部门支持,善于造势,舍得投入,常抓常新,不断提高体育的服务能力,为建设体育强省,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1
江苏省体育强市创建标准和评定办法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加快建设体育强省的决定》和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体育局《关于深入推进体育强省建设的意见》精神,按照“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展体育强市创建工作,夯实体育强省建设基础,确保到2010年基本建成与全面小康相适应的体育强省,为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特制定本办法。
  一、创建标准
  在全省市级体育工作年度考核的基础上,采取核心指标达标的方法进行综合评定,内容包括:
  (一)群众体育
  1、全民健身月活动普及率达100%。市及所辖县(市、区)每年举办全民健身月活动。
  2、城乡社区体育设施建设覆盖率达100%。
  3、城乡基层(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体育健身俱乐部建设率达100%。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