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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建设局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项目计费造价基数的通知

汕头市建设局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项目计费造价基数的通知
(汕府建[2008]77号)


各有关单位:

  近两年来,随着物价指数的上升,我市建设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持续上涨,为保持建设工程项目计费造价基数的合理性,经我局研究决定,对非招标发包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计费造价基数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部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费项目造价基数

  1、民用多层商住楼850元/平方米;

  2、民用高层综合楼1150元/平方米;

  3、公共高层综合楼1380元/平方米;

  4、多层厂房625元/平方米。

  二、工程竣工结算后,其结算价与上述标准不同,缴费单位要求退或补的,其结算价应经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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