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工程建设安全监督总站关于开展2008年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继续教育的通知
(汕安监[2008]002号)
各施工企业:
根据市建设局《转发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审核实施细则的通知》(汕府建[2007]177号)规定,我站受市建设局委托负责我市“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继续教育实施工作。为方便我市“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有效期满后的延期审查工作,我站现决定于5月中旬开始开展2008年“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市建筑业协会为协办单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学习对象: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有效期为2009年6月前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报名时间:2008年4月21日起至4月29日止。
3、报名地点:市安监总站综合室(市建设局大楼 19 楼 1908 室),联系电话:8572086。
4、上课时间、地点:每期培训时间6天,共48学时。具体上课时间、上课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