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新闻发布暂行规定》

  (三)需要向社会公布的本局或本系统内的新闻出版突发事件及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
  (四)其他需要向社会发布的重要新闻出版事项。
  四、新闻发言人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
  本局设新闻发言人一名,由局领导担任,同时配备新闻发言人联络员一名,协助新闻发言人开展工作,组成新闻发言人工作班子。新闻发言人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管理本局的新闻发布工作。包括为省政府新闻发布会提供新闻信息和相关资料;根据省政府授权,负责主持召开或参加与本局、本系统有关的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发布会代表本局对外发布新闻出版系统的重大事项;
  (二)遇有重大新闻出版突发事件发生,需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如何进行新闻报道提出建议。同时,负责核实新闻出版突发事件的真实情况,并及时组织起草新闻发布稿;
  (三)根据有关规定或授权,负责组织新闻出版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地现场的新闻报道工作。包括向记者介绍情况、为记者提供必要采访条件、管理现场采访的记者等。
  根据需要,本局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可担任临时新闻发言人。临时新闻发言人可根据授权协助新闻发言人代表本局对外发布相关政策性和时效性较强的新闻事项。
  五、新闻发布的形式
  新闻发布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或记者招待会的形式进行。新闻发布会主要是就全局性和重大的事项和问题予以公布;记者招待会根据需要随时举行。
  (一)定期新闻发布。新闻发布会原则上每半年举行一次。记者招待会作为发布新闻的重要形式,根据需要随时举行。
  (二)不定期新闻发布。若遇有一定影响的新闻出版系统的重要活动、突发事件,可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向媒体公布有关信息。
  六、新闻发布的组织和审批
  新闻发布由局领导负责,具体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包括制订年度新闻发布会计划,确定新闻发布会主题,督促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收集新闻发布必需的相关背景材料,邀请新闻单位和有关部门出席,跟踪新闻媒体发稿情况等工作。
  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要将新闻发布作为履行本职工作的重要形式,列入本处室、本单位的工作安排。各处室、各单位要及时就所负责的工作以及需要发布的相关新闻和信息向局办公室报送,经局领导审批后举行。有关处室、单位要围绕选题全面深入地收集相关新闻背景材料,与新闻发言人及其联络员一起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