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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责任制(暂行)》

  (一)拟定全省出版物市场发展规划、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审批设立出版物批发单位、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网上书店、跨省发展会员的书友会及读书俱乐部或者其他类似组织,受理审批单位的登记变更事项;
  (三)审核报批全国性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外商投资出版物分销企业;
  (四)备案管理省内出版物进口单位的进口出版物、省内各种地方性或专业性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以及外省出版单位在江苏设立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出版物发行分支机构;
  (五)组织省内出版发行单位参加全国性书展、书市,指导举办地方性或者专业性出版物展示、展销活动;
  (六)指导发行行业协会工作,组织出版物发行业的年检、行业统计工作;
  (七)承担中小学教科书的发行管理工作;
  (八)依法对省内各类出版物发行网点及各种出版物经营活动进行管理,依法查处出版物发行单位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第十二条 版权管理处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据国家著作权法律法规,拟定地方著作权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审核、报批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并指导监督管理其工作;
  (三)办理国家版权局委托办理的涉外著作权案件;
  (四)监督管理法定许可使用作品的工作;
  (五)受理本省范围内侵权盗版活动的举报和投诉,并组织案件查处工作;
  (六)开展版权咨询服务,监督指导涉外著作权贸易;
  (七)开展作品著作权登记工作,调解著作权侵权纠纷;
  (八)负责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会同有关部门打击侵权假冒、盗版盗印活动。
  第十三条 出版物市场监管处履行以下职责:
  (一)承担全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综合分析全省出版物市场信息动向,拟订全省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参与制订出版物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和出版物发行、印刷、复制单位总量、结构、布局规划,对出版物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四)负责查处和协调相关业务部门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
  (五)组织、协调、指导各有关部门和市、县的“扫黄打非”工作,指导和考核全省出版物市场管理和执法工作;
  (六)组织协调全省“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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