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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图书质量审读管理规定

  3.所有审读员应该精通一门或数门专业知识,熟悉编辑、校对业务流程,具有较高的语言文字水平、审读能力和撰写报告的能力。?
  第十五条 审读员的主要职责是:
  1.日常随机审读。可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各出版社的选题、书稿或样书,以监督检查该社图书的全面质量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2.集中专题审读。根据上级部门、省新闻出版局或出版社的安排及要求,对指定的选题、书稿或样书进行审读,或复审、终审及质量定级。
  3.根据审读结果,撰写审读报告,包括单项质量审读报告、专题审读报告和综合审读报告等,对选题、书稿及样书乃至出版社的整体图书质量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估,提出处理及改进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图书质量审读的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省新闻出版局和全省各出版社根据国家法规政策和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规定,各尽其责,建立健全各项图书质量管理制度,完善图书质量保障体系,形成健全的图书审读网络和畅通的质量信息联络渠道,保证我省图书质量审读管理工作的落实。采取各种措施认真贯彻执行保障图书质量的各项基本制度,如:专业分工制度;选题论证、报批制度;重大选题备案制度;书稿三审及重印、修订图书审读制度;责任编辑、责任设计和责任校对制度;三校一读制度;印前终审制度;样书检查、评审及送缴制度;业务人员培训上岗制度;奖惩制度;行业、社会、消费者的综合监督制度等。
  第十七条 省新闻出版局和各出版社每年分别制订全省和各社的图书质量审读工作计划,局图书出版管理处和各出版社总编办分别负责实施,并定期检查实施情况。每年底,各出版社要向省新闻出版局、省局要向新闻出版总署汇报全年审读图书的数量、结果及图书质量管理和审读工作的情况。不断总结经验,努力提高图书质量审读管理工作的水平。
  第十八条 省新闻出版局和各出版社根据年度审读计划和上级要求安排审读工作,确定各阶段审读的选题、书稿及成书,并选择相应的审读员审读。审读员应按要求的范围和内容审读,并撰写审读报告,填写有关表格,按有关标准对被审图书的质量分级评估提出自己的意见。审读结果一般由出版社总编办或省新闻出版局图书出版管理处反馈给该书责任人,经本人核查、提出意见并签字后,交还审读管理部门,由局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认定质量等级,提出处理意见。对审读结果及处理意见发生疑问或争议,由局仲裁组裁定。仍不能解决的,报新闻出版总署终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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