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优化结构与突出重点的原则。选题计划应兼顾重点与非重点,文化积累、学术著作与实用、通俗读物,新版书、修订书与重印书,短线选题与长线选题等合理的比例关系。优先安排党和国家支持、鼓励的优秀和重点选题,以及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选题。出版社应保证每年有10%以上的选题列入各级重点计划,并优先安排出版,确保优质高效完成。不断提高图书的重印率。
4.专业分工与注重特色的原则。严格按照新闻出版总署核定的出版范围制订选题计划,充分发挥本社专业分工的特长,注重选择本社优势与市场需求有机结合的特色选题,逐步形成品牌书,争创品牌社。
第六条 制订选题计划应该坚持调研制度、策划制度和论证制度。通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获取各类信息,是制订选题计划的基础。策划是出版工作的重要环节,是选题计划成功与否的关键。开展科学的、民主与集中结合、上下结合、宏观与微观结合的选题论证,是提高选题计划整体质量的最重要的保证。各出版社应当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调查研究和策划、论证、制订选题计划的水平和质量。
第二章 图书选题的申报和审批
第七条 根据《
出版管理条例》第
二十条和新闻出版总署有关文件规定,所有选题计划及单个选题都必须事先向省新闻出版局申报,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由省新闻出版局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重大选题必须由省新闻出版局、省委宣传部审核同意,上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后方可出版。未在出版前申报的选题,或虽申报未经审批(备案)的选题一律不得出版。
第八条 所有当年发稿或出书的选题必须列入当年的选题计划申报。其中凡属此前已申报并获批准、因故顺延的选题,以《选题变更申报表》单独申报。
各出版社在每年的第四季度制订出下年度的选题计划,并经本社的主办、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于当年12月向省新闻出版局正式申报。报送材料包括:
1.《××出版社××年出版计划报告》。应正式行文,由社长(总编)签字,加盖出版社公章。内容包括:①简述上年度情况:选题申报及实现率,新书品种及重印书数量和比例,各级重点书完成情况,双效书、畅销书情况,书号使用及出版管理情况,码洋、销售收入和利润情况。②下年度出版计划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新报选题、顺延选题、发稿、出书及重印书各自的总量,选题结构,选题特点。③各级重点(社、省部、国家)选题情况,含拟参评国家大奖和畅销、常销书的选题情况。④重大选题名称及作者、内容等情况。⑤中小学教材、教辅各自的总量及在计划中所占比例。⑥实施计划的措施。⑦存在问题及要求解决的困难等。
2.《××出版社××年出版计划一览表》。指新报选题计划。丛套书中使用不同书号的选题必须逐一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