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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理整顿“网吧”服务营业场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理整顿“网吧”服务营业场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潮府办〔2001〕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局、市电信局《关于清理整顿“网吧”服务营业场所专项行动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关于清理整顿“网吧”服务营业场所专项行动方案
(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局、市电信局 二OO一年五月二十二日)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4月25日召开的全省清理整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通知》(粤府办[2001]2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网吧”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促进我市信息产业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清理整顿的工作目标

  此次专项整顿的目标,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1]21号),以及国家四部局颁发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查封一批无证无照或违法经营的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解决这类场所数量过多过滥的问题;查处一批利用互联网营业场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传播有害信息的案件,净化互联网上网服务市场;建立职责分工明确,操作性强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程序和监管制度,为合法经营者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互联网事业健康发展。

  二.清理整顿的主要内容

  (一)检查网吧的经营资格。

  重点开展“四查”:一查是否有工商营业执照,二查是否有公安部门同意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批准文件;三查是否有文化部门出具的《网络文化准营证》;四查是否有电信局核发的《经营许可证》。

  (二)检查“网吧”的经营行为。

  1.查“网吧”营业场所与中小学校直线距离是否少于200米,是否擅自转移经营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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