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展位安排及展品运输
展位由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并通知各县区及市直有关单位。
展品运输由各县、区按各自行政区域组织运输,展品具体运输情况,出发、到达时间要及时向市筹备办联系汇报。
五、经贸洽谈活动
根据省政府确定的四项原则(即:市场原则、互补原则、互利原则和规范原则),市直和各县区各企业要积极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经贸合作。经贸合作要立足当地,面向全国。要提早准备好合作项目和产品购销签约的前期工作,提前与有关单位交流接触,邀请对口单位赴会洽谈签约。展销会期间,市政府将举办一至二场经贸洽谈签字活动,支持和推动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升级换代工作的开展。
经贸洽谈主要内容是:
(一)采购销售、分销代理、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电子商务;
(二)合作生产、加工装配、租赁经营、品牌转移;
(三)科研成果转化或专有技术转让、科研项目合作、科技人才招聘;
(四)收购兼并、资产重组、产权交易、资本运营等。
六、经费安排
(一)摊位费:为充分体现“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原则,尽量减轻企业负担,本次展销会摊位费采用市县(区)二级分摊负责的办法,由市财政和县(区)财政各负担50%的摊位费。
(二)宣传费:大会的新闻发布、整体宣传和媒介广告费用由市负责,各企业的产品广告宣传由企业自行负责。
(三)布展费:展馆主体、展馆内外环境制作、展馆名品展示厅、各展区的主体门面布展费由市负责;各企业摊位内的布展费用由企业负责。为体现各展区的产品特色和整体形象,展区的主办单位要对展区内摊位组织统一布展。
(四)展品的运输费用由企业分摊负责。
这次我市独立赴省外举办潮货展销会及经贸洽谈会,是市政府今年经济工作的重要举措,对促进企业经济运作,确保完成今年我市各项经济指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区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重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辖区内各有关企业参展,务求办出更好成效。
具体实施方案由筹备办负责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