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潮州市社区卫生服务方案》的通知
(潮府〔200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潮州市社区卫生服务方案》业经市政府2001年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向市卫生局反映。
二OO二年二月四日
潮州市社区卫生服务方案
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是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中共潮州市委、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卫生改革加快卫生发展的意见》,保证卫生改革与卫生事业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战略目标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市卫生事业发展与建设现代化城市的需要。 社区卫生服务是以社区居民为对象,以促进健康为目标,为居民提供卫生保健、医疗康复等卫生保健服务。为积极、稳妥地推行我市社区卫生服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社会大卫生观念,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原则,规划好区域卫生发展目标,推进城市初保工作的全面落实。以居民为对象,面向社区、面向家庭,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卫生咨询、健康教育的全程卫生服务,努力提高社区居民的整体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目标与任务
(一)目标
社区卫生服务以居委会为单位。2003年,服务覆盖面达50%,健康档案建立和使用率达40%,妇女儿童及残疾人三个系统管理率达85%,社区常见慢性传染性疾病管理率达40%,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60%,社区居民“家庭保健合同”签订率达30%;2004-2005年,服务覆盖面达90%,社区居民“家庭保健合同”签订率达60%,其它各项指标相应按比例提高,全市基本建成社区卫生服务框架;2006-2010年,全市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人民健康需求,功能较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二)任务
实施社区卫生服务的目的是把80%以上的居民健康问题解决在社区。其工作任务:一是开展健康促进,对居民进行健康检查,了解掌握居民健康状况,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对家庭和居民进行健康指导、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心理咨询,组织开展社区卫生活动;二是开展疾病预防,包括急性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儿童计划免疫等;三是开展社区保健,重点是妇女、儿童保健、老年人和残疾人康复保健,以及孕产期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四是开展疾病诊治,对常见病、多发病进行诊治,开设家庭病床,提供家庭医疗服务;五是开展医疗与康复,提供因病住院后家庭恢复期的服务、伤残康复和残疾人康复服务;六是向辖区居民提供卫生信息和双向转诊服务,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送卫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