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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制度、规范的通知

  三、政务公开内容编排体系
  我委政务公开内容采取先分类、再编码、规范信息制作格式以及提供明确获取方式等步骤进行编排,由信息制作处室负责,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经委领导同意后公开。
  (一)八类政务、党务公开内容的内涵
  1、职能和机构:包括我委的机构设置、管理权限、主要职责以及办公地址、办公电话、办公时间、受理申请公开的机构、电子邮箱等基本情况,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省政府临时交办工作及办理机构的相关情况。
  2、法规和政策:包括我委起草的各种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我委行政职能依据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除涉密和不宜公开的之外,全部编入法规和政策类。
  3、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包括我委编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年度计划,经省政府或省人大审议通过后,编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类。
  4、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包括我委所有涉及项目建设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事项以及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办理的涉及项目建设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初审。这些事项的内容、依据、程序、办理结果编入重大建设项目管理类。
  5、其他行政审批与监管:包括我委非项目建设的行政审批与许可,以及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办理的非项目建设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初审,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政监管情况等编入其他行政审批与监管类。
  6、研究和调研:包括我委专题调研报告以及理论研究成果,经批准可以公开的,编入研究与调研类。
  7、其他事项:根据有关规定,应向社会公开但不属于上述类别的事项,如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的受理部门、受理时间、受理电话、电子邮箱等编入其他事项类。
  8、党务公开:涉及党务公开的内容编入此类。
  (二)政务公开内容编码原则
  每条信息采取12位编码:××-××××-××××-××.中间用小横线隔开。
  其中:前两位是信息分类代码,最后两位是制作处室代码。第3至6位是信息制作年号,第7至10位是信息产生的先后顺序号。
  信息分类代码为:职能和机构类为01、法规和政策类为02、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类为03、重大建设项目管理类为04、其他行政审批与监管类为05、研究和调研类为06、其他事项类为07、党务公开为08。
  委内处室编码,按“三定”方案顺序编排。办公室01、政策法规处02、发展规划处03、综合处04、体改处05、投资处06、外资处07、地区处08、农经处09、能源处10、交通处11、工业处12、高技术处13、社会处14、经贸处15、财金处16、服务业处17、人事处18、动员办19、振兴办综合组20、振兴办产业组21、振兴办工业组22、稽察办23、监察处24、老干部处25、机关党委26、网络室27、项目中心28、信息中心29、咨询中心30等。
  (三)政务公开目录规范格式
  参见《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公开目录编制规范》。
  (四)政务公开内容获取方式:我委网站(网址:www.lndp.gov.cn)是我委政务公开的主要渠道。通过链接,在省政府网站以及民心网也可以获取我委政务公开内容。同时,根据需要在我委办公楼内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以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获取信息。已经公开出版的有关材料,还要告知材料获取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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