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认真做好“十一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省辖市新闻出版局,新华日报报业集团、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江苏新华发行集团,有关出版社、报刊社,省属印刷企业,机关各处室: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新闻出版总署的统一部署,我局近期就认真做好“十一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发出《通知》(苏新出发[2005]41号)。为切实推进此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单位、各部门按苏新出发[2005]41号《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所列相关课题的研究分析。“十五”规划执行情况综述和“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要紧密结合本地、本单位、本部门实际,不断更新观念、拓宽思路,提出既开拓奋进、又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
二、本《通知》所附统计报表分A、B、C三类。其中,A类表由各省辖市新闻出版局汇总填报,B类表由省新闻出版局各相关业务处室汇总填报,C类表由各新闻出版单位按各自产业类别(包括图书、报刊、电子音像、光存储、版权、印刷、发行)填报。
三、各省辖市新闻出版局负责所辖地区相关数据、相关资料的统计、汇总工作,并按产业类别(包括图书、报刊、电子音像、光存储、版权、印刷、发行)分别报省局有关业务处室;省属新闻出版单位须将有关材料按类别分别直接报送省局有关业务处室。局各业务处室汇总后报局办公室。
四、请各地、各单位、各部门按下列时序要求报送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