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出版物经营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市新闻出版局: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的统一部署,全省出版物经营单位年检登记工作将于2006年一季度进行。现将年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凡经过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已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的出版物经营单位。
二、年检时间
全省经营单位年检登记、行业统计工作将于2006年3月31日前全面完成,其中经营单位报送年检材料时间为2月15日前,各市局报送年检汇总材料时间为3月10日前。
三、年检内容
(一)总结检查2005年以来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发行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无被处罚记录。如存在上述问题应及时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二)按照《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中设立发行机构的条件,逐一对照检查,不符合条件的单位要制定半年内整改措施,明确具体完成整改的时限。
(三)全面总结一年来企业发展经营状况,填报出版物经营品种、册(盘)数、出版物销售额及利润总额等数据。
(四)核对经营单位相关信息资料,包括注册资本、资产总额、经营面积、从业人员数量等情况。
四、年检方法
(一)根据新闻出版总署通知精神,年检工作依据审批者负责的原则,由发证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相关经营单位的年检登记工作。即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对出版物批发单位、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总部、在本省设立的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出版单位发行分支机构、网上书店和跨省书友会、读者俱乐部等单位的年检登记工作;市、县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版物零售单位及省内书友会、读者俱乐部等单位的年检登记工作。
(二)各市局负责对区县年检工作的组织动员,辖区内行业数据的统计汇总以及对批发单位年检材料的审核备案。
(三)今年须通过网上年检的单位仍为出版物总发行单位、出版物连锁经营总部、出版物批发单位、网上书店、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上的零售书店及中外合资、合作和外资出版物发行单位。请负责年检的部门督促上述类型的单位向中国出版物发行管理网填报数据。(网址:www.cnempp.gov.cn,联系电话:021-63504223,联系人:虞静),在获得网站认可后,持网站的回执连同书面年检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至新闻出版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