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第二届江苏省“双优诚信”书店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新闻出版局:
自第一届江苏省“双优诚信”书店评选活动开展以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的优良行风在我省出版物发行业中逐渐形成,各类出版物经营单位努力争创优质服务和优良业绩,成效显著。为规范评选活动,加大媒体及公众参与、监督力度,我局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几经讨论修改,制定了《江苏省“双优诚信”书店评选办法(暂行)》。现依据该《办法》,将第二届江苏省“双优诚信”书店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评选工作按照《江苏省“双优诚信”书店评选办法(暂行)》进行。
二、本届评选年度为2004-2005年,参评单位须为在此评选年度内符合评选标准的各种所有制书店。
三、本届“双优诚信”书店评选工作采取省、市、县三级评选,好中选优。推荐至省级参评单位为70家,进入媒体公示评选为60家,最终评定省级“双优诚信”书店为50家。
四、根据各市出版物发行网点数量及出版物发行业发展状况等综合因素,经江苏省“双优诚信”书店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各市推荐参评名额如下:
南京12,无锡5,徐州5,常州6,苏州8,南通8,连云港4,淮安5,盐城3,扬州4,镇江4,泰州3,宿迁3,总计70。
五、各市推荐参评单位请结合年检情况,推荐本辖区内经营业绩优良、服务工作优质、经营诚信度高的书店。并根据好中选优原则标明推荐顺序号。
六、被推荐单位须报送先进事迹材料,内容包括执行政策法规、经营业绩、两个效益、优质服务、社会评价、诚信经营、回报社会等情况。
七、填报推荐表、先进事迹材料时请一律用16K纸打印,字体为仿宋小三号。推荐单位在推荐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后须加盖公章。先进事迹材料须加盖参评单位公章。
八、各参评单位须提交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