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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江苏“农家书屋”出版物配供有关要求的通知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江苏“农家书屋”出版物配供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市新闻出版局:

  为保证省政府确定的年建设1000个“农家书屋”目标的顺利实现,提高全省各地“农家书屋”配供出版物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实用性,江苏“农家书香”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经组织专家认真、细致的遴选,已确定江苏版出版物配供参考目录(以下简称“苏版目录”),包括1000种图书、30种报刊、200种电子音像制品。同时,新闻出版总署也编印了《“农家书屋”工程推荐目录》(以下简称“全国目录”)。以上两种目录另发。

  各地在自建“农家书屋”过程中,可结合当地实际,参照苏版目录和全国目录,进行出版物配供。

  徐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泰州、宿迁市局在进行省资助“农家书屋”出版物配供时,请按以下要求操作:

  1.根据苏版目录和全国目录选择图书不少于500种(1000册),期刊不少于30种,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100种,总码洋不少于1.8万元,其中苏版目录中的出版物约占70%-80%,全国目录中的出版物约占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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