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善于钻研、业务精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在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具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4、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四、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审表彰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见附件1)。
五、评选的原则、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出现实名举报问题的,应逐一核实,确保推荐对象的事迹客观真实,具有公信力。
(二)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选拔推荐的方式进行。
(三)严格掌握评选条件,严把质量关,确保推荐出的先进典型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事迹突出、群众公认。评选重点放到基层的一线,面向边远艰苦地区,面向基层单位和一线干部职工。
(四)要认真做好推荐材料的报送工作。推荐报送材料有:1、书面推荐报告;2、公示结果;3、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对推荐对象的廉政鉴定材料;4、《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个人审批表》(见附件3、4,可在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gxfda.gov.cn“下载区”栏目下载)以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简要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以上材料要求一式三份。上报材料要逐级审核,严格把关。
(五)时间要求。请各单位于2010年1月15日前将有关评选材料报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上述材料须同时报送电子版或发电子邮件至区局人事教育处邮箱。
联系人:侯党根
联系电话:(0771)-5854778
电子邮箱 rj@gxfda.gov.cn
附件:1、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略)
2、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候选名额分配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