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使用“《图书、期刊印制委托书》电子备案管理系统”的通知
省内各出版社、各出版物印刷企业、出版物专项印刷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
印刷业管理条例》,更好地执行《图书、期刊印制委托书》印前备案的管理制度,简化手续,提高效率,服务基层,我局委托江苏省印刷科学技术研究所、新华(南京)科技系统软件有限公司开发研制了“《图书、期刊印制委托书》电子备案管理系统”。日前,该系统已在我省江苏省出版总社等5家出版社、江苏新华印刷厂等10家印刷企业进行试运行,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在试运行的基础上,开发单位对系统软件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经研究,我局决定从今年7月开始,在全省图书出版社、出版物印刷企业、出版物专项印刷企业中全面推广使用“《图书、期刊印制委托书》电子备案管理系统”。
各出版、印刷单位要高度重视“《图书、期刊印制委托书》电子备案管理系统”的推广使用工作,落实专人负责系统使用,明确使用责任,严禁外泄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密码应及时更新)。出版社在使用过程中要认真填写《图书、期刊印制委托书》相关数据,每次委托印制(包括重印、加印,单个品种分别排版、制版、印刷、装订)均须按项填写;印刷企业要严格执行《图书、期刊印制委托书》印前备案手续,在收到出版社上传的《图书、期刊印制委托书》数据后,应及时确认后提交备案,未经同意的,不得开机印刷。各单位在系统实际使用过程中,如出现问题,可及时向我局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