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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应急管理专家组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应急管理专家组的通知
(石柱府办发〔2009〕28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推进公共安全学科和应急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对突发事件的研究和决策水平,增强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有关规定,成立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第一批专家组成员32名,涉及四大类22个领域。其中,自然灾害类7名,事故灾难类11名,公共卫生类10名,社会安全类4名。专家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3名,每组设1名召集人。

  附件:1.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名单

  2.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规则

  二○○九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1: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名单

  一、组长、副组长

  组 长:
  罗腾富 县安监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副组长:
  马 鹰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县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白晓云 县交通局副局长、工程师

  黄利光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二、成员

  (一)自然灾害类

  荣 瑞(召集人)县气象局局长

  谭发祥 县水务局高级工程师

  冉海波 县国土房管局地质高级工程师

  肖 勇 县农业局农技站高级农艺师

  谭文祥 县森林防火指挥中心主任、工程师

  周万良 县林业局造林绿化科科长、工程师

  闫德龙 县地震监测站站长

  (二)事故灾难类

  马 鹰(召集人)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县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白晓云 县交通局副局长、工程师

  罗腾富 县安监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黄利光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邓学华 县质监站副站长、高级工程师

  田座银 县质监局特监科科长

  周强明 县地方海事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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