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应急管理专家组的通知
(石柱府办发〔2009〕28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推进公共安全学科和应急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对突发事件的研究和决策水平,增强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有关规定,成立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第一批专家组成员32名,涉及四大类22个领域。其中,自然灾害类7名,事故灾难类11名,公共卫生类10名,社会安全类4名。专家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3名,每组设1名召集人。
附件:1.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名单
2.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规则
二○○九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1: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名单
一、组长、副组长
组 长:
罗腾富 县安监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副组长:
马 鹰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县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白晓云 县交通局副局长、工程师
黄利光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二、成员
(一)自然灾害类
荣 瑞(召集人)县气象局局长
谭发祥 县水务局高级工程师
冉海波 县国土房管局地质高级工程师
肖 勇 县农业局农技站高级农艺师
谭文祥 县森林防火指挥中心主任、工程师
周万良 县林业局造林绿化科科长、工程师
闫德龙 县地震监测站站长
(二)事故灾难类
马 鹰(召集人)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县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白晓云 县交通局副局长、工程师
罗腾富 县安监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黄利光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邓学华 县质监站副站长、高级工程师
田座银 县质监局特监科科长
周强明 县地方海事处副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