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做好“农家书屋”工程规划编制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新闻出版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部委《
“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意见》,保证“农家书屋”工程有序稳步实施,配合新闻出版总署做好全国“十一五”时期“农家书屋”工程总体规划。根据总署新出厅字〔2007〕181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省“农家书屋”工程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家书屋”工程是政府统一规划、组织实施的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基础工程之一,制定规划是政府指导开展“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重要手段,是实施工程的基础性工作。各地要充分认识“农家书屋”工程规划的重要性,把本市“农家书屋”工程规划编制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集中力量,抓紧落实。
二、“农家书屋”工程规划应坚持立足实际,与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相结合。中央已经决定“农家书屋”工程与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工程配套进行,所以编制规划要注意建屋情况,一般应做到先有屋、后配书。各市应加大对基层政权建设工程到位的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在编制本市“农家书屋”工程规划中适当向这样的地区倾斜。
三、“农家书屋”工程规划应坚持统筹兼顾、综合部署,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加强与组织、宣传、民政、农业、文化、供销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调研,对各类农村书屋建设情况进行摸底,统筹规划,避免重复建设。通过制定行之有效的规划,最终形成布局合理、重点突出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新格局,惠及最广大的农民群众。
四、各市制定的“农家书屋”工程规划将作为我局上报总署制定全国“十一五”时期“农家书屋”工程总体规划的主要依据,并据此确定“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资金的援助方案等。
五、“农家书屋”工程规划编制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各市“农家书屋”工程规划分为“十一五”(2006-2010)规划和“2007年实施计划”两部分。“十一五”时期“农家书屋”工程规划情况要落实到县一级,即具体规划到每个县(市)“十一五”末计划建设完成“农家书屋”的数量。2007年“农家书屋”实施计划情况要落实到行政村,并根据建设进度确定2007年“农家书屋”建成使用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