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新闻出版局负责对本辖区内从事“三印”业务的单位、个人进行审核登记。
2.凡参加审核登记的印刷企业,须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填写《江苏省2008年印刷企业审核登记表》,并于2008年1月31日前将自查报告、《印刷企业审核登记表》及有关材料报至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省属企业直接将申报材料送省新闻出版局行政服务大厅办理(江苏省新闻出版局院内,南京市高云岭56号)。
各市新闻出版局须于2008年2月28日前将本辖区内出版物印刷企业审核材料、外商投资印刷企业审核材料、通过审核登记的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它印刷品印刷、专项业务的内资印刷企业形成《 市2008年印刷企业换证汇总表》及原《印刷经营许可证》(正、副本)统一上报省新闻出版局,由省局行政服务大厅统一受理。企业的申报材料由负责审核登记的市、县(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留存,接受省局的抽查核对。
印刷企业主要登记事项变更工作在审核登记发证工作结束后集中办理
3.各市新闻出版局须于4月15日前向省新闻出版局报送审核登记总结报告和《 市2008年印刷企业审核登记汇总表》(附件3)、《 市2008年印刷企业暂缓登记汇总表》(附件4)、《 市2008年印刷企业不予登记汇总表》(附件5)。
请各市新闻出版局认真按照本通知要求,对本辖区印刷企业审核登记换证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可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审核登记的实施细则。各印刷企业要认真准备有关材料,准确、详实填写有关数据。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认真审核企业报送的材料,严格把关,并对有关材料进行分析、汇总。
2008年印刷企业审核登记的相关表格不再另行印刷,请各级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及各印刷企业登陆江苏省新闻出版局门户网站进行下载,具体方法是点击http://www.jsxwcbj.gov.cn/中的政务公告。
联系人:王毅 王超,联系电话:(025)83374924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
2007年12月20日
附件1
江苏省2008年印刷企业审核登记表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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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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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经营许可证编号
| 3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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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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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 电话
|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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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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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厂房面积
| 平方米
| 注册资本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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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国有 □集体 □股份合作 □联营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 □其他 □中外合资 □中外合作
□外商独资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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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情况
| □ISO9000 □ISO14000 □其他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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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数共 人,其中:管理人员 人,技术人员 人,其他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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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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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总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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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总产值(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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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增加值(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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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收入(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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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加工贸易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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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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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金及附加(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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