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局:负责做好农村妇女的农业技术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农村妇女的劳动技能;实施阳光工程,进行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技能,促进有序转移,实施稳定就业和增收。
市商务局:负责在女性劳务输出与培训方面统一部署,加强监督、指导、协调。
市文化局:负责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妇女儿童反拐意识、识别犯罪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被解救妇女儿童的康复治疗和健康服务。
市人口计生委:开展救助计划生育贫困母亲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打击“两非”违法行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
市工商局:配合公安、劳动保障等部门,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依法规范各类经营企业用工行为。
市广电局: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有关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和反拐的宣传、教育活动。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相关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修订工作,为预防、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及被解救妇女儿童救助和康复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市妇儿工委办:负责加强与国际组织间的交流合作,做好国际反拐合作项目的建设和引进,充分利用有关国际组织的资源和技术,借鉴其反拐经验和方法。
市扶贫办:负责组织全市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加大针对贫困妇女儿童的项目扶持力度,进一步缓解妇女儿童的贫困程度,降低贫困地区妇女儿童的贫困发生率。
市总工会:依法维护女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困难、单亲女农民工提供帮扶救助。
团市委: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青少年的自我保护能力;开展针对青少年的心理咨询和维权服务,依法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市妇联:组织发动妇女积极投身经济建设,参与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制定和完善,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四、行动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当前,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犯罪活动呈现出新的动向与特点,由过去以侵犯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拐卖为妻、为子行为,转变为对婚姻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生存权、人身自由权、社会保障权等权利的侵犯。在城市化背景下,外出女性面临着更多的安全风险以及就业风险,陷入被欺骗、压迫和债务束缚,被剥削、奴役工作的危险加大,特别是女童与青年女性遭遇以劳动剥削和性剥削为目的的侵害风险增大。我市是劳务输出大市,劳动力流动频繁,面临的反拐工作形势严峻。各级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要进一步提高对反拐和救助被解救妇女儿童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针对当前的形势特点,结合我市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