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郴州市地震局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方案的批复
(郴政办函[2009]284号)
市地震局:
报来《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职能归并和审批科设立方案》收悉。根据《郴州市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郴办字〔2009〕8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有关职责和机构设置调整意见
整合你局有关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职责,统一由震害防御科承担,不另设行政审批科。其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在市地震局机关核定的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总额内调剂。
二、你局继续保留实施并归集到震害防御科的行政许可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
1.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
2.在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核准;
3.实施大型爆破作业备案;
4.市外单位来郴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备案。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认收费。
你局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调整、办事流程优化及办结时限压缩等工作,待震害防御科进驻后再进行,并另行发文予以明确。
三、你局应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人员数量及行政审批窗口配置、办公用品配置
(一)你局应进驻2人(含震害防御科科长)。
(二)配置给你局震害防御科办事窗口座位2个,工作电脑2台,打印机1台。工作电话由你局自行装配,其他办公用品及电脑周边设备、耗材配置以及电脑、打印机等有关设备维修由你局自行负责。
四、有关要求
(一)你局震害防御科必须于2009年11月15日前整建制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震害防御科科长作为你局的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必须常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上班。
(二)你局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震害防御科科长的《行政审批授权书》(送审稿)(样本见附件)必须于2009年11月10日前报市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唐锋,联系电话:2877223)。你局报送的《行政审批授权书》(送审稿)经市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可后再形成正式文书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