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政务公开的形式
1、政情通报制度。要进一步健全政情通报制度。各级政府都要定期(每季度一次)向本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通报本季度主要工作情况、经济指标及下一阶段工作安排。建立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新闻发布会。
2、《郴州政报》和政府网站集中公示政务制度。办好《郴州政报》,进一步完善市政府网站。建立政务信息网上发布制度。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都要在市政府网站建立相应的网页,出台政策,颁布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以及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需向社会公示的内容,都要在政报和网站公开。各地、各部门在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政务信息,必须由本级办公室负责管理。
3、听证会制度。要建立健全听证会制度,对于与广大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的拟定和重大价格的调整,都要邀请社会各界参加听证会。
4、意见征集制度。对于每年的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以及城市建设与管理、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工作,都要向社会广泛征集意见,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
5、窗口服务制度。加强政务公开服务窗口建设,全面推行“一站式”的窗口办公服务制度。市、县(市、区)政府和具有审批职能和对外服务的“窗口部门”,要逐步建立行政服务中心(大厅),采取集中公开办公或由一个科室统一对外公开办公的形式,实行一站式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6、其他方式。根据政务公开的各种具体情况,政务公开的形式可灵活多样。对社会公开的内容,可通过公开栏、新闻媒体、办。事指南、明白卡、大屏幕显示、电脑触摸等多种形式进行。同时,应通过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和健全市长公开电话网络、设立意见箱等,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单位内部公开的内容,可以文件、会议、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可试行“点题公开”。
政务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日常性工作内容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内容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内容及时公开。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行政务公开是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实际行动,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有效措施,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人大监督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协助政府督促检查、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的领导格局和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并明确有关部门负责日常工作。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成立以行政正职为首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专职人员办公室,全面组织政务公开工作。要有针对性地抓紧制定和宪善本部门、本单位政务公开的办法,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持久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