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郴政办发[2002]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郴州市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二年五月十八日

郴州市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县级以上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为此,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尊设和政府机关作风建设为目标,以优化经济环境,方便群众、企业和投资者为出发点,通过实行政务公开,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提高行政效率,强化对政府、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权力的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工作行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以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

  二、政务公开的部门、单位

  推行政务公开的部门和单位为:政府办公室、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政府管理的其他有关单位。中央、省驻郴单位可参照实行。

  三、政务公开的原则

  (一)依法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 有关政策规定进行。

  (二) 求真务实。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可信,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三) 突出重点。公开的内容应以与群众联系最密切、最直接,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并根据群众的合理要求和政务公开的实践,不断充实完善。

  (四)便于监督。要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群众监督。

  四、政务公开的内容

  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不宜公开的内容外,其他可根据下列要求和各单位实际进行公开。

  (一)对社会公开的内容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