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郴政办发[200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中省驻郴各单位:
政府门户网站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服务平台。办好政府门户网站,对促进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运行维护保障工作,根据国办发〔2006〕61号、国办发〔2006〕104号、湘政办发〔2005〕42号和湘政办发〔2007〕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步伐
(一)各尽其责。市政府门户网站由主站(中国郴州门户网站)和子站(各县市区政府、市直部门网站)共同组成,并向省政府门户网站提供内容保障。主站由市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建设,已通过招标方式正式进入建设实施阶段。为确保主站顺利建设,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和中省驻郴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要在2007年5月底按本通知附件要求的内容报送到市信息化办公室(联系电话:2368175)。子站及其平台建设由各单位负责组织设计、论证、资金筹措、建设,由市信息化办公室组织验收。
(二)统一规范。各单位的网站及平台建设要符合省信息化办公室制定的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建设的技术标准要求。网站页面设计要科学布局、重点突出、美观大方;页面层级要合理、有特色、深度适中;栏目设置要与主站保持大体一致。首页显著位置应标注本行政机关的合法名称,并可根据需要设计网站标志图案。英文域名要以“.gov.cn”结尾,中文域名要以“.cn”结尾,并与本单位的合法名称或简称相适应。默认文版为简体中文。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要使用统一、规范的域名【www.(县市区名称的拼音或简拼).gov.cn】。各单位要落实与主站相关栏目的链接。已经建设了网站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及时做好网站的改版、升级。
(三)按期运行。
市政府门户网站主站要在2007年6月底完成,力争8月份正式开通。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子站要求在2007年底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