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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关于加快发展全市绿色食品产业意见的通知

  三、大力推广和开发绿色食品生产要素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快绿色食品生产要素的开发和推广,促进绿色食品产品生产水平的提高。加快发展绿色食品种子种苗产业,为绿色食品生产提供抗病虫害、抗逆性强、适应性广的优质种子和种苗资源。大力推广腐熟无害化的农家肥料、微生物肥、绿色食品准用的化学肥料。大力开发和推广微生物农药、动物源农药、矿物源农药和绿色食品生产准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积极推广应用频振式杀虫灯。大力开发推广符合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的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鼓励和支持有关单位开发和推广绿色食品新品种和绿色食品健康栽培,清洁养殖新技术及病虫草综合防治技术。加快绿色食品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标准的制定。加大农民培训力度,将绿色食品生产技术列为阳光工程、绿色食品证书等农民培训项目重要内容,使农民掌握绿色食品生产技术,充分发挥其在推广和采用绿色食品生产新技术中的主体作用。
  四、加快建设绿色食品市场营销网络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绿色食品产业特点及其市场体系功能专业化和流通渠道网络化的要求,积极培育专业化营销主体,建立和完善绿色食品市场体系。依托全市现有各类相关专业批发市场,设立绿色食品专柜、专卖店、连锁店和绿色食品配送公司。市将原绿旺蔬菜配送中心改为郴州市绿色食品展示配送中心,各县(市、区)要尽快建立绿色农产品试点市场,帮助企业参加全国性和国际性展销会,积极推动厂商合作和产销对接。建设郴州绿色食品网,构建郴州绿色食品网络营销电子商务平台。支持、鼓励企业参加全国性和国际性展销会和经贸洽谈活动,促进绿色食品贸易。
  五、加强对绿色食品的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质量控制,加大对绿色食品生产和市场监管的力度。抓好绿色食品基地环境保护和监控,开展绿色食品产品质量例行抽(年)检和审查工作,加强获证产品标志使用管理,实现标识化流通,做到产品质量的可追溯和责任的可追究。加大市场打假力度,坚持查处各类假冒伪劣产品。加快建立健全认证产品、企业和基地追溯查询网络,积极推行认证信息网上公示、查询制度,公开公布执法监督检查结果。建立获证产品、企业(产地)质量信用体系,提高认证公信力。
  六、加强对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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