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2年度计划生育先进村的通报
(潮府〔200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2002年,我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批转〈关于在全省农村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活动的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工作力度,广泛开展计划生育合格村、先进村创建活动,涌现出一批计划生育先进单位。为表彰先进,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潮安县的堤边、网地、碗窑、白藤坑、山后、韦骆,饶平县的桃源、吴坑、居豪、锦华、黄都岭,湘桥区的古美、上埔,枫溪区的枫一、田头等15个村授予“计划生育先进村”称号。
希受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起模范带头作用,为计划生育工作作出更大贡献。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认真学习推广计划生育先进村的经验,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为提高我市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