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潮府办〔2003〕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工商局制订的《关于开展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工商局反映。

  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关于开展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全省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关于广东省迅速开展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粤办明电〔2003〕75号)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省委九届三次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保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高压态势,把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和基层组织的责任制,狠狠打击非法传销活动,维护我市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时间自2003年4月至6月。4月15日、5月13日和6月10日三天为全省统一行动时间。

  三、工作重点

  (一)查禁各种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坚决制止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在我市的滋生蔓延。

  (二)严厉惩处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和幕后指挥者和传销头目,打击非法传销组织,从根本上瓦解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网络。

  (三)从重从快打击带有黑社会背景和邪教性质的传销和变相传销组织。

  (四)依法查处转型企业违规的培训和传销活动。

  (五)严厉打击境外传销企业违法开展传销活动。

  (六)全面清查已被国务院明令禁止,现仍在搞传销活动的企业,对违反规定重操旧业的,从严查处。

  (七)规范外商投资转型企业的营销活动,监督其守法经营。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