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潮州市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潮州市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潮府办〔2003〕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订的《潮州市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迳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反映。

  二○○三年九月一日

潮州市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工作方案
(潮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分类指导和重点监督,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进一步促进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的要求

  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工作是促进企业落实安全责任,打好安全基础的一项根本性工作,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掌握重大、特大事故隐患的重要途径。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认真排查、努力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范重大、特大事故发生,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分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评估工作由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具体是:

  (一)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安全评估,由安监部门牵头负责落实,规划、国土、质监、公安、工商、交通、海事等部门配合。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