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质监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标准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潮府办〔2003〕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质监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标准化工作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碰到问题,请迳向市质监局反映。
二○○三年九月三日
关于推进我市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市人民政府:
为适应我国加入WTO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标准化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提高对标准化工作的认识
标准化工作是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市企业对标准化的作用认识尚不到位,人力、经费投入不足,标准水平总体偏低,标准实施状况较差,甚至还有部分企业仍存在无标生产的现象。我市共有工业企业21857家,但产品执行标准登记的只有2762家,占12.6%。全市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企业只有9家,制订地方标准仅2个,使用商品条码的企业仅706家。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年检率为37.3%,换证率为19.8%。这种现状与目前我国加入WTO后所面临的经济走向全球化的形势很不相适应。因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对标准化工作的认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进我市的标准化工作,提高标准化工作水平,推动经济的发展。
二、“十五”期间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指导思想:适应市场,服务企业,加强管理,与国际接轨。
(二)目标:建立一个能初步适应我市标准化信息需要的资料库;建立一支能为我市企业标准化服务的专业队伍;形成面向市场、重点突出、反应快速的标准化运行机制。
(三)工作重点
1、加强按标准化组织生产的管理。围绕WTO/TBT(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中规定的“国家安全、防止欺诈、保护人类安全或健康、保护动植物生命或健康、环境保护”五大合理目标和我国《
标准化法》的规定,重点加强对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环境保护的产品执行强制性标准的管理。涉及科技新项目的立项、新产品鉴定,市科技局应和质监局互相配合,对其标准化方面予以严格把关。计划制定为地方标准的,由有关行业部门提出项目建议后,由市质监局汇总上报省质监局批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