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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我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我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潮府办〔2003〕5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公安局制订的《我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向市公安局反映。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我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的消防工作,减少火灾危害,确保消防安全,根据10月28日省政府召开的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消防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发动广大群众自觉做好消防工作;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标本兼治,认真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改火灾隐患;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抗御火灾事故的各项基础设施,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二、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级政府要及时调整和任命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层层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职责,并根据本地区、本单位消防工作特点,制订具体的消防工作计划,严格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消防安全责任制的督查落实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社区消防和小城镇消防规划建设工作,提高社会抗御火灾综合能力。各地要继续按照全市社区消防和小城镇消防规划建设现场会的要求,把社区消防和小城镇消防规划建设工作作为社区建设和城镇整体规划编制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工作计划,适时开展工作检查、考核和评比,推动这两项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今年年底,全市要有40%的社区落实消防工作并规范运作,70%的中心镇编制完成消防规划,为3年内完成社区消防建设和2年内完成小城镇消防规划建设工作打牢基础。

  (三)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彻底整改火灾隐患。各地要根据今冬明春的季节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抓好党政机关、交通、通讯、电力、金融等部门和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要着重组织好元旦和春节的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火源电源管理是否严格、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保养情况、员工消防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情况、灭火应急预案的制订和演练情况。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各单位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完善消防设施和消防组织,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督促各单位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整改火灾隐患,解决今年以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遗留火灾隐患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问题。各地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仍未符合要求的场所,必须列为重大火灾隐患重点整治。对长期存在的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必须按有关规定责令其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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