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市直集体企业(单位)部门产权转让
市人事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一、保留的事项(2项)
(一)审批
1、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
(二)核准
1、人才市场中介机构设立
二、不列入行政审批,按正常业务管理的事项(30项)
1、享受特殊贡献待遇提高退休费标准
2、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提前退休退职
3、高级专家延长退(离)休年龄
4、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
5、国家公务员调任、转任
6、事业单位招收聘用制干部
7、事企业单位干部(含聘用制干部)流动
8、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和转正
9、市直单位国家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市级专业技术培训施教机构的认定
10、机构、编制审批
11、编制使用
12、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
13、举办冠以“潮州”“全市”名称和面向全市或跨区域的人才交流会
14、市政府工作部门授予荣誉称号
15、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
16、调入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
17、引进外国技术人才、管理人才项目
18、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19、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含科级)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
20、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
21、县、区正副处级干部、市直干部办理退休
22、市政府系统机关科级非领导职务职数
23、市直企事业单位吸收聘用制干部
24、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的政审
25、中评委会评审结果
26、市直初评委会评审结果
27、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
28、外地调入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
29、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30、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周期验证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一、保留的事项(5项)
(一)审批
1、设立民办职业技能教育机构
2、设立职业介绍机构
(二)核准
1、外国人就业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2、技术等级证书
3、职业介绍机构发布招聘信息、广告
二、不列入行政审批,按正常业务管理的事项(10项)
1、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力量办学招生广告
2、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
3、劳动预备制职业培训办学资格
4、企业职工提前退休
5、企业职工退休
6、外商常驻机构雇员就业
7、职业介绍机构许可证和从业人员资格证
8、流动人员就业证卡核发
9、集体合同
10、职业介绍机构发布、刊登、张贴招工广告
三、取消的事项(6项)
1、农转非招工计划
2、社会职业介绍机构介绍外省劳动力就业
3、市直和省、中央、部队驻潮单位异地招工计划
4、招用流动人员就业
5、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6、用人单位发布招用人员广告
市国土资源局
一、保留的事项(16项)
(一)审批
1、市城市规划区内临时建设用地
2、划拨土地改为出让土地
3、市区内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制中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
4、采矿权
5、采矿权出租
6、国家秘密测绘成果的销毁
7、市城市规划区内村民住宅用地
(二)审核
1、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2、改变土地用途
3、编制出版地区性地图
4、矿产资源补偿费减免(与市财政局联合审核,市国土局主审)
5、易地开垦耕地
6、开发未利用土地方案
7、以有偿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初次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8、申领《测绘资格证书》
(三)核准
1、市区范围内土地权属确认及登记发证
二、不列入行政审批,按正常业务管理的事项(10项)
1、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县级基准地价评估结果验收
3、补充耕地方案
4、征用土地方案
5、建设用地报批
6、矿产储量登记统计
7、地质环境监测规划
8、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
9、建设用地批准书
10、乡(镇)土地登记人员上岗资格
三、取消的事项(6项)
1、市城市规划区内农村经济组织划留集体建设用地
2、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验收
3、本市以外的测绘队进入潮州市测绘作业的资质登记
4、地质灾害监测规划
5、矿泉水、地热水开采登记(职能划转市水利局)
6、取水许可证(职能划转市水利局)
市建设局
一、保留的事项(14项)
(一)审批
1、城市燃气企业资质证书、燃气使用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
2、市属建设工程项目现场使用袋装水泥进行混凝土搅拌
3、三、四级燃气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二)审核
1、一、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丙、丁级勘察设计单位资质
3、市属施工总承包二级、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和劳务分包企业一级资质、不分等级资质
4、1000立方米以上城市燃气作业资质证书、燃气使用证、燃气经营许可证
5、新建、扩建、改建水泥生产项目
6、申贷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三)核准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2、市属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和劳务分包企业二级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