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计划内燃料油分配指标
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零售)(职能划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4、一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职能划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5、《供电营业许可证》
6、医疗器械经营生产企业许可证(批发)(职能划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7、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职能划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8、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生产企业许可证(职能划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9、乡镇烟花爆竹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10、乡镇烟花爆竹企业生产礼花弹项目、氯酸盐配制的烟花爆竹生产项目,烟花爆竹新产品上马、增加新产品
11、市工业龙头企业考核
12、旧货企业经营资格
市教育局
一、不列入行政审批,按正常业务管理的事项(8项)
1、教育系统的教师调动
2、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设置校外教学机构
3、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资格认定
4、申领《教育收费许可证》
5、教育机构招生广告
6、市直中小学校电教设备配置计划
7、普通高中毕业证书验印
8、全市初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册验证
二、取消的事项(12项)
1、民办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创办
2、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
3、民办初中、高中学校的招生招聘广告
4、社会力量举办的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跨市招生
5、民办学校跨市招生、招聘广告
6、民办高中(含完全中学)和在全省或跨省招生学校的设置
7、社会力量举办的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创办
8、市直中小学校学生统一着装
9、县、区统一供应中小学校内学生用品项目
10、非公立学校的设置
11、市直校办企业证书
12、对社会力量举办的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提出的收费标准进行审核
市科学技术局
一、保留的事项(2项)
(一)审批
1、市级星火计划项目
(二)核准
1、设立技术交易市场、技术贸易机构和举办技术交易会
二、不列入行政审批,按正常业务管理的事项(22项)
1、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2、市级科技攻关计划
3、市级火炬计划
4、市社会发展科技计划
5、全市性科技民间团体
6、省级重大科技攻关计划
7、省级火炬计划
8、省级星火计划
9、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
10、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
11、冠市名的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
12、市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
13、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4、省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
15、技术出口项目
16、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
17、民营科技企业科技人员因公出国(境)
18、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民营科技企业和冠省名的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
19、申请专利产品税收优惠
20、技术进出口专利
21、享受税收优惠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22、市级重大科技成果登记
三、取消的事项(2项)
1、市级科技奖励
2、冠市名的技术贸易机构认定
市公安局
一、保留事项(30项)
(一)审批
1、公民集会、游行、示威的申请
2、民用枪支配购证件
3、控制爆破、特大型爆破或省内跨市流动爆破
(二)审核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
2、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的安全防护设施
3、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的子女赴港澳定居申请
4、典当行业许可证
5、设立保安服务公司
6、设立保安培训学校(专业)、保安职业培训机构
7、生产技防产品
8、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业务
9、设立或撤销专职消防队
10、技防系统设计、施工和维修资格
11、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类具
12、使用警车、公安专用车
1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审核
(三)核准
1、前往港澳通行证
2、往来港澳通行证
3、公民出境护照
4、我市居民往来台湾地区
5、组建内部保安组织
6、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和消防验收
7、公众聚集场所的使用、开业及举办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
8、民用爆炸物品的储存、销售、购买、运输、使用
9、申领《印章刻制业许可证》、《刻章许可证》
10、申领暂住证
11、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许可证
12、技防系统设计方案
13、枪支运输许可证
14、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不列入行政审批,按正常业务管理事项(41项)
1、来大陆的台湾居民因私普通护照
2、台湾居民多次入出境登记
3、特种行业
4、民用持枪证
5、迁入市区户口
6、机动车出入禁区《通行证》
7、占用道路作业和使用
8、车辆喷涂车身广告
9、申办动火证
10、出海船舶户口簿
11、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
12、出海船民证
13、合资船船员登陆证
14、台湾同胞登陆证
15、台湾同胞旅行证明
16、出海船民管理
17、外国人签注、证件申请
18、台湾居民来内地定居申请
19、华侨回国定居申请
20、外国人、外籍华人来华定居申请
21、公务用枪配枪人员、用枪单位和购置计划
22、彩色复印机进口和经营许可
23、开辟或调整公共汽车、长途汽车的行驶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