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潮州市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的通知

  1、一级疫情:在30日内疫点10个以上;或某一地区在30日内发病禽鸟群在10万只以上;特殊情况需要划为一级疫情的。
  2、二级疫情:二个以上相邻地市发生;或在30日内发生5-10个疫点;或在30日内发病禽鸟群在5-10万只;特殊情况需要划为二级疫情的。
  3、三级疫情:是指在一个县(区)行政区域内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二、紧急疫情应急指挥系统和部门职责
  (一)指挥系统
  县(区)人民政府负责领导本地区高致病性禽流感紧急疫情控制和扑灭工作,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地区落实本预案,并监督实施。
  (二)部门职责
  1、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1)召集动物防疫和防疫监督人员开展疫情控制工作。
  (2)做好疫情的监测、预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迅速对疫情作出全面评估。
  (3)诊断疫病,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及启动或停止本预案的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4)监督、指导对疫区(疫点半径3公里范围内)禽鸟类的扑杀、禽鸟类和禽鸟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监督、指导对疫点、疫区内污染物和场所等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5)组织对受威胁区(疫区外顺延5公里范围内)禽类鸟实施紧急免疫接种。
  (6)对受威胁区内的禽鸟类及其产品生产、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检疫和监督管理。
  (7)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
  (8)评估疫情处理时用于封锁、扑杀疫区所有禽鸟类、无害化处理扑杀禽鸟只(包括污染物)、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所需费用及补贴所需资金,拟订资金使用计划。
  (9)培训动物疫情处理预备队人员。
  (10)组织对疫区及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
  2、其它有关部门
  财政、计划、出入境检验检疫、药品监督、公安、交通运输、卫生、科技、工商、林业、技监、经贸、环保、物价、外事和海关等单位和部门,应在各级人民政府的协调和监督下履行各自的职责,做好紧急防疫经费和紧急防疫物资储备所需资金的计划及落实,防止境内外疫情的传出和传入,疫区封锁和疫区内禽鸟类的强制扑杀,疫区的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疫区内相关人员的健康检测,公路监督检查站的设置和管理,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控制技术储备,紧急疫情信息的传递,防疫物资的紧急调运等工作。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